关于开展2025年度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州科技局,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有关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
根据《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湘科发〔2022〕173号)、《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湘科发〔2022〕172号)和《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规范》(湘科计〔2020〕29号)有关要求,省科技厅将对组建期满的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组织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1年立项组建期满的重点实验室1家、2022年立项组建期满的工程中心77家、2024年度验收结论为“整改”的重点实验室2家和工程中心1家,共计重点实验室3家、工程中心78家(详见附件1)。
二、验收依据
《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湘科发〔2022〕173号)《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湘科发〔2022〕172号)和《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规范》(湘科计〔2020〕29号)。
三、验收内容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全面评价建设期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的建设与运行成效,重点验收计划任务书的目标完成情况,包含科研能力、人才队伍、条件建设、对外开放合作、运行管理等方面内容。
四、验收安排
验收工作委托省科技信息研究所组织实施,采取“单位自评+专家会议评审+现场抽查”方式进行。
1. 单位自评。平台依托单位于2025年7月25日前通过湖南科技云平台(hnkjy.kjt.hunan.gov.cn/main/#/login)填写项目验收申请书。2025年8月1日前,主管部门对验收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在线审查。报送信息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凡涉及保密内容的,按国家保密规定办理。
2. 纸质材料报送。2025年8月8日前,依托单位需向省科技信息研究所报送经系统填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导出带水印、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验收申请书和相关附件证明的纸质材料各2份。逾期未提交验收申请材料的,直接视为验收不通过。
3.?专家会议评审。采取集中答辩的方式,由依托单位制作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验收汇报PPT,评审专家将依据验收评价指标体系、验收材料及答辩情况做出比较评分并出具评审意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 现场抽查。对专家会议评审意见为“优秀”“不合格”的进行全覆盖核查、专家会议评审意见为“合格”的抽查比例控制在10%以内。主要核查验收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验收结果及运用
1. 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
2. 结果运用。根据验收结果对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进行动态调整。
六、联系方式
省科技信息研究所:0731-84586656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0731-88988619
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0731-88988599
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处:0731-88988063
邮寄地址:长沙市八一路59号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四楼
邮编:410001
附件:?1.2025年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名单
2.湖南省重点实验室验收申请报告(格式)
3.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申请报告(格式)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