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长沙市改革和完善地方特色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市自然灾害频发,对农业生产造成极大的影响,广大群众对农业保险的呼声很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提出,要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优化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生产主体防灾减灾能力,保障粮食和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的稳定安全供给,我局提出了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的改革事项。该事项被纳入全市首批重点改革事项清单,也是我局唯一改革事项。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广覆盖、保底线,多层次、强支撑”的改革框架和“市级引导、区县为主、逐步推进、自主自愿”的操作原则,立足有利于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有利于惠及广大主体,构建多层次农业保险保障体系,有序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实现我市“米袋子”“菜篮子”主要产品全覆盖,切实守牢粮食和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底线。
三、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保险条例》;
2.《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保险财政奖补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23〕60号);
3.《关于省以下品种农业保险业务市场化改革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2023〕25号);
4.《关于进一步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2022〕33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1.适用范围:全市行政区域(主体注册和生产均在本市范围)。
2.执行期限:2025年3月22日—2030年3月21日。
3.参保对象:全市符合投保条件的所有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即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种养场所、种养品种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范有关规定;不得使用禁限用农(兽)药;养殖废弃物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猪、牛、羊、鸡等养殖类品种需按照强制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长沙市地方特色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类型分为基本险、补充险以及超赔补偿。
1.基本险。包括:(1)种植业:蔬菜(不含水生蔬菜、野生蔬菜)、水果(不含坚果)、茶叶;(2)养殖业:肉(蛋)鸡、牛(不含奶牛)、羊、小龙虾、淡水鱼;(3)农业设施:种植设施大棚(钢架结构且跨度不小于6米,不含轻钢结构厂房)。
2.补充险。为开展补充险的中央补贴保险品种,包括水稻(30—100亩)、水稻制种、棉花、油菜、玉米、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
3.超赔补偿。对单家承保机构单个险种自然年度内已决赔款总额超过实收保费150%且不超过200%的部分,市级财政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中央补贴险种的补充型保险不纳入超赔补偿范围)。
六、新旧政策对比
无。
七、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
重点支持方向分为基本险和补充险保费补贴以及超赔补偿三种方式。
1.基本险,市级财政给予不超过40%的保费补贴。如省级和县级财政补贴未超过40%,则市级财政补贴40%;如省级和县级财政补贴超过40%,则市级财政补足80%。
2.补充险,市级财政给予不超过30%的保费补贴。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为30%。
3.超赔补偿。对单家承保机构单个险种自然年度内已决赔款总额超过实收保费150%且不超过200%的部分,市级财政按不超过20%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为20%),单个险种最高补偿50万元。中央补贴险种的补充型保险不纳入超赔补偿范围。
八、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25年3月22日起实施。